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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业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DY-2024F081
2、项目名称:业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0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4、项目内容:为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提供业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5、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三、获取谈判文件
本项目文件按照100元/本收取费用。
自2024年08月07日起至2024年08月0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潜在供应商携以下材料至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进行现场报名或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dayou2015@vip.126.com),并注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会发送谈判文件,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且付款完成后方可获取谈判文件(现场报名)或在邮箱回复通过后将获取谈判文件的付款记录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谈判文件(线上报名)。
谈判文件购买付款账号(支付宝):jsdayou2015@vip.126.com,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点30分-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会议室。
2、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会议室。
3、份数
(1)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其中,报价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目录三、四)另需单独封装壹份,作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评标前资质审查依据。
(2)响应文件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且U盘上需标明各家供应商名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人沟通。
5、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办公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10号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谈判文件编制:张工
联系电话:13951991228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