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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将台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使用权转让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8/8 | 浏览次数:1454次

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点将台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使用权转让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JSDY-2019F221 

2、项目名称及内容:点将台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使用权转让项目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下属老年公寓,1998年落成,建筑面积3120平米,内设床位102张。现将老年公寓102张床位采取市场化运作管理,期限六年,供应商须根据<<南京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宁民规[2016]2号)的要求,按不低于3A级养老机构标准配置硬件设施设备,提供相应服务,配置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本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使用权所有者,经营期间由中标人独立经营、责任自担、自负盈亏,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3、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项目不设项目预算。采购人按中标人年度床位收入百分之十的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如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未出现管理问题,采购人将全款返还履约保证金,如出现安全、管理等考核检查等不符合项或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附带经济赔偿相应事宜问题,采购人将在履约保证金中做相应扣除。中标人首次缴纳的保证金,采购人将在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人民币壹拾万元向中标人预收取。如有疑问请于现场勘查答疑会时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咨询。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为4A级或4A级以上的养老机构(注:如供应商所属地当地并未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估的,应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该供应商的定位和运营情况的证明材料,参考南京市养老机构评定标准进行换算,换算结果须不低于4A级)。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现勘查和答疑

6.1签到开始时间:201908160900;签到截止时间:201908160930;地点:南京市浦口区点将台路56号,联系人:王群,联系电话:13776508172

6.2本次招标只接受按时签到并参加现场勘查和答疑的供应商参与,以现场《供应商现场勘查和答疑签到表》为准。

6.3现场勘查和答疑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请务必对项目进行仔细认真地理解,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8、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保证金数额叁万元整;交纳办法:从本单位基本账号转(汇、存)入中国银行南京东宝路支行(如果以现金形式交纳,应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南京东宝路支行

    号:458572518876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10、投标开始时间:2019年08月21日14:0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1日14:30。

11、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会议室(代理机构处),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群

联系电话:13776508172

办公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点将台路56

1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悦、聂倩

联系电话:025—6957632669576329

联系传真:025—69576334

办公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三楼

14、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在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江东北路953楼办公室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具有有效营业期间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有效年检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4A级或4A级以上的养老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注:如供应商所属地当地并未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估的,应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该供应商的定位和运营情况的证明材料,参考南京市养老机构评定标准进行换算,换算结果须不低于4A级)。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原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注册成功后登陆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15、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与招标网”和“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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